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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聚焦

8月11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召开公司制改制工作视频会,提出中石油集团及所属全民所有制企业要于2017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公司制改制。这是中央提出公司制改制要求后,首家表态的央企。

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会议强调,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一个月后,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全部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至此,公司制改制确定时间表。在所剩不多的时间里,有多少央企面临公司制改制的挑战?央企该如何避免简单翻牌?

国企改制面超过90%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新的需要的过程。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公司制改制并不陌生。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有效组织形式,有利于明确出资人、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之间的权责边界,有利于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一直在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有效提升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国资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达到92%。其中,东方电气、中广核、上海贝尔三家企业全面完成了公司制改革。中国国电、中国一重、中国铁建、建筑设计集团、中国航信、武汉邮科院、华侨城等七家中央企业二级及以下子企业全面完成改制。

除了中央企业,地方国企的公司制改制也在加速推进。公开资料显示,江苏、福建、吉林、辽宁等19个地方国资委所监管的一级企业已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改制面超过90%。

按照国资委的说法,通过公司制改制,实现出资人所有权和企业法人财产权的分离,赋予企业独立的法人财产权,有助于促使国企真正成为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从而激发企业内生活力,深入转换经营机制,实现更好更快发展。

七成央企集团面临大考

“但由于中央企业集团层面改制成本高、耗时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改制工作进度。”在《方案》发布后,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透露,目前,仍有69户集团公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近5万户中央企业子企业中,仍有约3200户为全民所有制企业。从资产层面看,50万亿元的国有资产中,未改制的逾13万亿元,其中集团总部有8万亿元,所属子公司将近5.66万亿元。

“加快推进这些企业的公司制改革,是加快形成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前置性条件,是国有企业改革整体向前推进的重要举措。” 国资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按照《方案》的要求和国资委公布的数据,年底前七成央企集团必须完成公司制改制。

“七成中央企业集团还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让国有企业改革的种种举措黯然失色。”天津市国资委监事会董事会工作处副处长关健宏认为,中央企业的母公司层面,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现代企业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部署的重要要求,倒逼中央企业必须以时不我待、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意志,重新设计内部架构,夯实管理基础,明晰产权归属,理顺各个层级,在较短时间内实现经营管理模式的转换,跟上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步伐。

“相对于中央企业集团,地方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制步伐更快。很多地方国企已经完成了公司制改制。”关健宏认为,地方国企由于绝大多数并不处于涉及国计民生、国家重大战略安全核心领域,所以很早也很快就推动了公司制改革步伐。以天津为例,五十多家市属集团中,仅有一两家集团出于重组考量没有完成改制。

与之对应,中央企业特别是副部级企业中,由于涉及国家核心利益、战略领域和重大关键行业,一半以上的企业集团还是按照企业法注册,即延续厂长负责制的管理模式。在相当一段历史时期里,中央企业这样的管理方式,能够很好地适应国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特大项目在较短时间内实现突破与改进的进程。但随着参与国际化竞争、应对来自国内外同行业的挑战,这种做法,已经很难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先进性。

“所以,进行公司制改革,设立以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理层负责日常运营、监事会监督重大事项和运营情况,同时强调和突出党建工作在企业运行中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强调和突出国有资产出资机构的股东职责与股东作用,已经成为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关健宏表示。

年底完成改制仍存挑战

据了解,国资委早在6月就已经陆续召开央企改制工作座谈会,布置改制工作。按照国资委的相关部署,9月底前,央企集团公司上报改制方案,子公司按照规定程序报批,确保11月底前全部完成。

所剩时间并不多,无论是过去已经完成改制,还是即将面临改制,央企集团层面的改制都面临不少挑战。

近日,国投董事长王会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坦言:“公司制改制困难较多。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税费、土地性质转变等均有严格规定,央企改制程序多、流程长、成本高,仅靠自身努力难以推进。”

北京九游会J9联合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市场总监陈高杰认为,国企改制的难点在于过程复杂、利益多元,有的企业涉及大量债权债务关系。此外,改制成本高也是重要原因。有的央企在改制中需要花费几亿元做资产评估,可能还需要缴纳几百亿元的税。评估后虽然增值,但不产生实际效益,企业积极性不高。

此外,公司制改革推进难不仅有历史原因、体制原因,还有改革意识不到位的因素。

关健宏认为,地方国有企业改制的主要难度来自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的认识和理解。据他介绍,大多数地方国有企业在地方经济增加值的构成中占比都不是很大,这就造成地方政府不愿或不想为地方国企的改革投入更大的精力和成本,影响了改革推进的总体安排。

其次,地方国企领导人员多数还属于市管干部、省管干部,这是地方党委和政府能够施政、施加影响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行公司制改革,意味着地方政府要减少市管、省管干部的权力,减少“掌控感”,这也是多数地方政府不愿看到的,也影响了工作效率。

尽管如此,地方国有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基本上都进入了尾声。真正面临挑战的,是中央企业层面的改制。

“过去央企集团没完成改制的原因,有国家整体战略方面的因素,如前面所说,因为中央企业的特殊性、重要性和垄断性,一些中央企业担当的特别任务和职责,需要厂长或经理负责制的体制,来确保某些特定目标的完成。也有企业中传统经营观念不易改变、既有习惯思维惯性作用方面的影响。原有利益格局不愿改变;新的探索和尝试担心失误;宁肯求稳求安而慢,也不想求快求进而乱。”关健宏表示。

改制建制如何双管齐下

“从全民所有制改为公司制,不仅仅是一个‘牌子’的变化,更应该是深层次机制的改变,根本目的在于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陈高杰认为,国企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改制、建制要双管齐下。

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是国企改革的重要一步。在此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市场化选聘,强化激励措施等都将持续铺开。

关健宏认为,做好顶层设计,进行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应对新常态、有利于实现国家总体战略目标和构想的统筹安排,是首要之举。其次,要建立容错护创机制,允许在有控制、有限度、有制约的条件下,鼓励创新,鼓励革新,鼓励立新,促进形成国企竞进超越的氛围。再次,要加强监督和推动,减少慢政、懒政、怠政现象,以科学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促使国有企业从业者奋发图强、迎难而上、开创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局面。

加强董事会建设无疑是公司制改制的重点。此次《方案》提出,改制企业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规范权力运行,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力。要坚持两个“一以贯之”,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为配合无缝对接、协调运转,《方案》还明确了改制涉及的划拨土地处置、税收优惠、工商登记变更和资质资格承继等方面政策支持。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目前,中央企业中建立规范董事会央企占比超过80%;中央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已经达到417人,专职外部董事增加到33人。各省(区、市)国资委所监管一级企业中有88%已经建立了董事会,其中外部董事占多数的企业占比13.1%。

如何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公司治理,防止国企公司制改制变成简单的翻牌公司?对此,关健宏总结了“三个明确”:一是权责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党组织都有比较明确的权限范围,各司其责,各尽所能;二是流程明确,决策、执行、监督和党组织参与、发挥应有作用的流程明确,分兵把守,齐抓共管,既有分工,更有合作,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上水平、上台阶;三是追责明确,坚持问题导向,有了情况,能追到责任、追到根源、追到岗位、追到个人,建立相应的机制和制度,确保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和工作及时改进,以实现企业运营效率、运营路径和运营效果的科学提升、完善和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