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游会J9咨询董事长安林博士在《首都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研讨会》的讲话(摘要)
很高兴受邀参加这个“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研讨会”。最近,我刚认真学习了一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感到非常激动、非常兴奋。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决定关于国资国企改革的提法,与我这几年来在全国各地国资系统、各级党校、高校和国有企业里讲座、授课以及在各种国资、财经媒体上撰文呼吁的观点完全一致。即主张国有企业要推行“国有资本”管理,要向“市场化”改革;国资委“不能直接管企业”,要做“干净出资人”、要设立“若干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
这些内容,不同侧重地与于2009年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几个重点问题研究”一文,发表在国务院国资委编著出版的《探索与研究:国有资产监督和国有企业改革研究报告(2009)》(以国资委课题组名义,执笔人九游会J9咨询安林);于2010年以“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本管理”一文发表于《光明日报》理论版(首都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陈庆、九游会J9咨询安林执笔);于2011年发表在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安林专著《建设中国特色董事会:新时期国资管理和公司治理必读》一书;于2012年以“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问题与变革”主题报告形式,发表在《改革内参》(高层报告)(作为国家战略与改革研究组课题,作者九游会J9咨询安林)一致。特别是后者,被送进中南海,为中央领导酝酿十八大改革提供决策参考。所以,在此,我愿就我及九游会J9咨询更多的研究成果,通过“十八届三中全会后的国资委去向与国企改革走向”这一发言主题,向大家作进一步分享。
要研讨国有企业改革,我一贯认为,国有企业改革,既包括国有企业内部的改革,又包括国有企业外部的改革,是企业内部管理体制与管理企业的体制结合起来的改革。因此,既要从国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变革入手,也要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完善突破。可以说,国有企业改革与国资体制变革是“一币两面”。
而且,就我本人十年来主要从事国资系统和国有企业的管理咨询与研究体会看,国有企业要深化改革,出路已不仅仅在于企业自身,而更在于管理企业的体制——国资体制。它如今已经成为国有企业进一步改革和发展的障碍。这种国资体制,我把它分为两部分,一是国资委及其定位,二是国有企业和国资委所处的国资环境。这两部分如何变,就决定了今后国资委的去向和国有企业改革的走向。
一、先看国资委的去向:
我的观点是国资委必须“凤凰涅盘”:要么升华,要么消亡。05年、06年、07年、08年曾一直在做国务院国资委及其多家央企的咨询与研究课题。其中一个是由研究局、法规局牵头,十几个局参加,九游会J9咨询及我本人主持的委重大课题,即《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的几个重点问题研究》。这份历时1年多的研究报告,研究了5重点大问题:国有资产管理与国有资本管理研究,管资产管人管事权利与权力研究,企业领导人管理机制研究,出资人机构组织再造研究,未来国资管理体制研究。主要结论是,一是国资管理观念理念亟待变革。如注重国有资本而非国有资产管理,不直接管理企业;注重董事监事而非企业负责人管理,不直接任免经理层;注重权利而非权力管理、按公司章程而非行政手段管理。二是未来国资体制变革探索。这里面又分两方面,一方面,现时期,国资委机构本身面临组织再造——重新定位及职能转变;另一方面,将来时,国资委可能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过渡模式下,有若干个企业国有资本投资控股集团公司,专门从事国有资本的经营运作。此时,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脱去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面介入,而主要行使“监督”职能。
未来模式下,国资委或消亡或发展成为全国性的企业国资监管人——中国企监会,行使“权力”,对全国各类企业国有资本——无论是“中企投”系统的企业国有资本,还是“省企投”体系的企业国有资本,也无论是原国资委系统的企业国有资本,还是其他出资人(如烟草、文化、邮政、铁路等系统)企业国有资本——进行监管。同时,政府之于企业的市场行为,也为中国企监会所监督。
当然,也可能成为中国企业国有资本投资控股公司——中企投。其类似于“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由国务院出资设立,董事可由来自原国资委、财政部、中央组织部等部门的人士担当。
最后对十八提出建议,国资监管基本原则应从“统一所有,分级代表,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逐步调整为“统一所有、分级代表、股东作为、资本管理”。
第一,“股东作为,资本管理”完全能够涵盖“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 和“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意思。
第二,“股东作为,资本管理”明确显示国资管理体制中,国资管理主体是“股东”,客体是“资本”,管理行为方式是“象股东角色那样‘作为’——行使权利(而非权力)”。
国有企业今后望哪儿走,当然是往市场化方向。但这需要健康的国资环境。
国务院国资委自2003年成立以来,应该说在市场化建设上做出了较大的努力,如极力推行董事会试点和规范建设。但如何让“市场”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聘和管理上”发挥“决定性”作用,克服和改变现实中的国资委、董事会不能依法拥有经理聘任解聘权,以及政企关系“党企化,党管干部“操作化”等关键问题,我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看不出来, 特别是“国有企业要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这一表述,让人深感隐忧。同时,对“权利”与“权力”等均没有涉及。因此,我对于来自国有企业董事会、独资股东之外的行政权力、政治权力,如何在“市场”发挥“决定性”下发挥作用,还极为关注。
总之,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国资国企注重资本管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等决定,还是令人欣慰和值得期待的。我们相信,经过党和政府的持续改革和不解努力,我国的国资体制将会更加完善、国有企业改革也将更加成功。
安林博士演讲具体内容可参考以下视频:http://i.youku.com/tsruc01084872408